四川省威远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川1024执2399号
**能、自贡仙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能申请执行自贡仙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其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019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04734元,其中案款本金100000元,迟延履行金1505元,诉讼费1900元,执行费1429元。至此,**能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川1024民初1463号民事调解书号生效法律文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