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顺鼎建设有限公司

苏州力康皮肤药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与江苏顺鼎建设有限公司、苏州玖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19)苏0505民初4180号
本院在审理原告苏州力康皮肤药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苏顺鼎建设有限公司、苏州玖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苏州亿永信装饰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因案情复杂,故本案应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十一款、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 判 长  赵延丽 人民陪审员  王雪红 人民陪审员  茅梅兰
书 记 员  吴 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