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天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莆田市讯***有限公司、深圳市智和胜建材有限公司等票据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粤0306执保13596号 申请人:莆田市讯***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毓秀路1166号汇景园11号楼901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305MA8U7WXG5K。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深圳市智和胜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鹤洲社区洲石路733号佛庙工业区东亚大厦1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3H151C。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贵州名城**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县紫兴社区马头寨1栋二单元7-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21MAAJLBDF29。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重庆天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渝北区加州城市花园4幢24-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27530533265。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重庆旭骄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4号38-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7MA616K1L4Q。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人莆田市讯***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深圳市智和胜建材有限公司、贵州名城**建材有限公司、重庆天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旭骄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06月13日作出(2022)粤0306民初15720号民事裁定,查封、冻结被申请人深圳市智和胜建材有限公司、贵州名城**建材有限公司、重庆天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旭骄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名下价值737227.32元的财产。莆田市讯***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05日向本院申请解除上述保全措施。 本院经审查认为,解除保全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被申请人深圳市智和胜建材有限公司、贵州名城**建材有限公司、重庆天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旭骄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名下价值737227.32元财产的查封、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执行员  ***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九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