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润悦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老城支行、***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1)豫0302执959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老城支行,住所地:洛阳市老城区邙山镇望朝岭村。
法定代表人:路东旭,该支行行长。
被执行人:***,男,1987年11月18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
被执行人:河南悦森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洛阳市洛龙区牡丹大道239号康城逸树底商G6、G7、G8。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男,1985年8月1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
被执行人:***,女,1984年6月9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
被执行人:***,男,1985年5月10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
被执行人:河南润悦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洛阳市老城区邙山镇徐家村二组。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老城支行与被执行人***、***、***、***、河南悦森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河南润悦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老城支行书面撤回对本案的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豫0302执959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裴震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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