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揽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洛阳金龙精密铝材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豫0311执1795号
申请执行人: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住所地: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58号世贸中心一楼营业大厅西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07058791511J。
法定代表人:赵明,行长。
被执行人:洛阳金龙精密铝材有限公司,住所地:洛阳市伊川县白沙镇伊电工业园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296780831454。
法定代表人:冯俊飞,总经理。
被执行人:鑫融基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住所地:洛阳市涧西区中州西路92号院1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00793228469X。
法定代表人:李志坚,总经理。
被执行人:洛阳澳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洛阳市伊川县彭婆镇李寨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29794278249E。
法定代表人:晋亮,总经理。
被执行人:洛阳大元电缆有限公司,住所地:洛阳市伊川县白沙镇范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29582889099H。
法定代表人:冯跃彬,总经理。
被执行人:洛阳揽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洛阳市伊川县滨河大道西侧、高新四路南侧、研发楼15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296780632245。
法定代表人:晋亚佗,总经理。
被执行人:晋备战,男,1969年9月25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
被执行人:晋亮亮,男,1990年5月5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
被执行人:远雯,女,1992年10月5出生,汉族,住河南省伊川县。
被执行人:冯俊飞,男,1989年11月21出生,汉族,住河南省伊川县。
被执行人:***,女,1989年3月29出生,汉族,住河南省伊川县。
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与洛阳金龙精密铝材有限公司、鑫融基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洛阳澳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洛阳大元电缆有限公司、洛阳揽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晋备战、晋亮亮、远雯、冯俊飞、***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豫0311民初636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3月21日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依照生效法律文书执行。
在本案执行过程中,依法采取了下列措施:
本院于2021年4月20日向被执行人洛阳金龙精密铝材有限公司、鑫融基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洛阳澳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洛阳大元电缆有限公司、洛阳揽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晋备战、晋亮亮、远雯、冯俊飞、***均电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在限期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报告财产,被执行人未履行支付义务,并未报告财产。后本院电话联系上述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
一、通过人民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向金融机构、车辆登记部门、证券机构、网络支付机构、自然资源部等发出查询通知,并且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
1、本院分别于2021年3月22日、2021年3月24日、2021年8月23日对被执行人洛阳金龙精密铝材有限公司、鑫融基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洛阳澳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洛阳大元电缆有限公司、洛阳揽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晋备战、晋亮亮、远雯、冯俊飞、***共计提起3轮网络查控,向金融机构、车辆登记部门、证券机构、网络支付机构、自然资源部等发出查询通知,经查,被执行人名下无证券、股票、股权,冻结被执行人冯俊飞名下银行账户资金18.34元,冻结被执行人晋备战名下银行账户资金56.77元,冻结被执行人晋亮亮名下银行账户资金12.18元,申请人表示金额较少,暂不扣划,继续冻结,被执行人洛阳金龙精密铝材有限公司、鑫融基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洛阳澳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洛阳大元电缆有限公司、洛阳揽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晋备战、晋亮亮、远雯、冯俊飞、***名下网络资金均为0元,本院已将上述情况告知申请执行人。
2、通过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查明,本案保全案号(2018)豫0311执保1239号已轮候查封被执行人鑫融基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名下豫C×××××号、豫C×××××号、豫C×××××号、豫C×××××号、豫C×××××号、豫C×××××号、豫C×××××号、豫C×××××号、豫C×××××号、豫C×××××号、豫C×××××号、豫C×××××号、豫C×××××号、豫C×××××号、豫C×××××号、豫C×××××号、豫C×××××号、豫C×××××号、豫C×××××号、豫C×××××号、豫C×××××号车辆,洛阳澳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名下豫C×××××号、豫C×××××号、豫C×××××号、豫C×××××号、豫C×××××号、豫C×××××号车辆,洛阳揽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下豫C×××××号车辆,晋备战名下豫C×××××号、豫C×××××号车辆,远雯名下豫C×××××号车辆。
3、本院执行干警分别前往洛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与伊川县不动产中心,查明,本案保全案号(2018)豫0311执保1239号已轮候查封被执行人晋备战位于伊川县荆山名邸北单元22层北门,产权证号:13××23号房产,洛阳金龙精密铝材有限公司位于伊川县白沙镇,产权证号:15318、15319、15320、15321、15322、15323、15324、18141、18140、18319、16515号房产,***豫(2017)洛阳市不动产权第××号房产,晋备战豫(2018)洛阳市不动产权第××号房产,晋备战洛房权证市字第××号房产,晋备战位于洛阳新区中泰华庭11幢1-1602房产,洛阳金龙精密铝材有限公司名下豫(2017)伊川县不动产权第00000874号、00000873号房产,被执行人晋备战、晋亮亮、远雯、冯俊飞、***名下均无公积金账户信息。
4、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被执行人洛阳金龙精密铝材有限公司现处于存续、经营异常状态,并已于2020年被列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有14起失信被执行人案件,涉及司法案件16起。
二、申请执行人未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洛阳金龙精密铝材有限公司、鑫融基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洛阳澳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洛阳大元电缆有限公司、洛阳揽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晋备战、晋亮亮、远雯、冯俊飞、***名下财产线索。
三、通过对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的调查了解、电话联系等形式对被执行人的踪迹进行了调查了解,未能查找到被执行人的可供执行的财产。
1、本院执行干警于2021年5月24日前往被执行人洛阳金龙精密铝材有限公司注册经营地洛阳市伊川县白沙镇伊电工业园区进行实地走访,经调查和询问,未找到洛阳金龙精密铝材有限公司的下落和相关财产线索,故未能查找到被执行人洛阳金龙精密铝材有限公司的具体位置和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本院已将上述现场调查告知申请执行人。
2、经关联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洛阳金龙精密铝材有限公司作为被保全人在本院有关联案件9件,被执行人鑫融基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作为被执行人在本院有关联案件56件,被执行人洛阳澳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作为被执行人在本院有关联案件11件,被执行人洛阳大元电缆有限公司作为被执行人在本院有关联案件9件,被执行人洛阳揽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为被执行人在本院有关联案件8件,被执行人晋备战、晋亮亮、远雯、冯俊飞、***均作为被执行人在本院有关联案件12件,上述现场调查及关联案件情况也说明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
四、因被执行人洛阳金龙精密铝材有限公司、鑫融基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洛阳澳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洛阳大元电缆有限公司、洛阳揽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晋备战、晋亮亮、远雯、冯俊飞、***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且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采取以下强制措施:
1、本院于2021年8月26日将被执行人洛阳金龙精密铝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冯俊飞、鑫融基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志坚、洛阳澳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晋亮、洛阳大元电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冯跃彬、洛阳揽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晋亚佗、晋备战、晋亮亮、远雯、冯俊飞、***均作出限制消费令措施,对被执行人均已邮寄送达限制消费令。
2、本院于2021年8月26日将被执行人洛阳金龙精密铝材有限公司、鑫融基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洛阳澳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洛阳大元电缆有限公司、洛阳揽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晋备战、晋亮亮、远雯、冯俊飞、***均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被执行人均已邮寄送达失信决定书。
本院已告知申请执行人本案的执行情况、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依据及法律后果等,本院于2021年9月13日与申请执行人进行约谈,申请执行人同意终结本案本次执行程序。本案共计已执行到位0元,债权尚余1201810.68元及相关利息未能执行到位。
本院认为,经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也无法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院(2021)豫0311执1795号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洛阳金龙精密铝材有限公司、鑫融基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洛阳澳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洛阳大元电缆有限公司、洛阳揽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晋备战、晋亮亮、远雯、冯俊飞、***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审判长  胡炎峰
审判员  周亚男
审判员  贾潇潇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书记员  张 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