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揽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洛阳华泽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豫0311执4218号
申请执行人:洛阳华泽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住洛阳市涧西区丽新路41号街坊世纪华阳花园综合楼2幢3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00MA3X54T727
被执行人:***,男,1989年11月21日生,汉族,住河南省伊川县。
被执行人:洛阳澳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住洛阳市伊川县彭婆镇李寨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29794278249E
被执行人:胡娟娟,女,1985年5月23日生,汉族,住河南省伊川县,
被执行人:晋备战,男,1969年9月25日生,汉族,住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
被执行人:晋亮亮,男,1990年5月5日生,汉族,住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
被执行人:**,女,1992年10月5日生,汉族,住河南省伊川县,
被执行人:洛阳泰宏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住洛阳市伊川县白沙镇范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297862325075
被执行人:陈晓利,女,1989年3月9日生,汉族,住住河南省伊川县,
被执行人:洛阳大元电缆有限公司,住洛阳市伊川县白沙镇范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29582889099H
被执行人:河南亚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洛阳市伊川县滨河大道西侧、高新四路南侧、研发楼15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296780632245
被执行人:晋亚丹,女,1989年3月4日生,汉族,住河南省伊川县,
被执行人:钟晓亮,男,1987年7月9日生,汉族,住河南省伊川县,
被执行人:洛阳金龙精密铝材有限公司,住洛阳市伊川县白沙镇伊电工业园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296780831454。
被执行人:洛阳金财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住洛龙区开元大道256号洛阳银行大楼20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00791909332W。
被执行人:王咪婷,女,1989年3月29日生,汉族,住河南省伊川县,
被执行人:晋亮,男,1982年3月9日生,汉族,住河南省伊川县,
被执行人:冯跃彬,男,1968年4月4日生,,汉族,住河南省伊川县。
被执行人:晋亚佗,男,1990年10月1日生,汉族,住河南省伊川县,
被执行人:袁小霞,女,1967年4月28日生,汉族,住河南省伊川县,
本院在执行洛阳华泽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洛阳大元电缆有限公司、洛阳金财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洛阳澳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洛阳金龙精密铝材有限公司、洛阳泰宏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河南亚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晋备战、晋亮亮、**、晋亮、胡娟娟、***、冯跃彬、袁小霞、王咪婷、晋亚佗、陈晓利、晋亚丹、钟晓亮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豫03民终529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宗磊至今未履行该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洛阳大元电缆有限公司、洛阳金财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洛阳澳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洛阳金龙精密铝材有限公司、洛阳泰宏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河南亚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晋备战、晋亮亮、**、晋亮、胡娟娟、***、冯跃彬、袁小霞、王咪婷、晋亚佗、陈晓利、晋亚丹、钟晓亮至今未履行该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0年10月30日依法立案受理。
在本案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采取了下列措施:
一、本院于2020年10月30日向被执行人洛阳大元电缆有限公司、洛阳金财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洛阳澳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洛阳金龙精密铝材有限公司、洛阳泰宏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河南亚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晋备战、晋亮亮、**、晋亮、胡娟娟、***、冯跃彬、袁小霞、王咪婷、晋亚佗、陈晓利、晋亚丹、钟晓亮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在限期内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报告财产。被执行人未履行支付义务,并未报告财产。
二、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向金融机构、车辆登记部门证券机构、网络支付机构、自然资源部等发岀查询通知,并且前往被执行人户籍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
1.本院分别于2020年10月30日、2020年11月19日、2020年12月10日、2020年12月28日、2021年1月25日、2021年2月23日、2021年4月11日共计提起七轮网络查控,2020年12月6日提起一轮人行查控,向金融机构、车辆登记部门、证券机构、网络支付机构、自然资源部等发出查询通知,经查,无证券股票、微信、支付宝、土地等可供执行财产,冻结并扣划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共计206849.79元,申请执行人已领取该款项,已告知申请人冻结到期前向本院申请续封。
2.2020年11月24日在洛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查明被执行人钟晓亮、晋亚丹共有:洛房权证市字第××、晋备战:洛房权证市字第××、20××56、20××68、洛市房权证2007字第××房产,因以上房产属轮候查封,暂无法处置,洛阳大元电缆有限公司、洛阳金财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洛阳澳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洛阳金龙精密铝材有限公司、洛阳泰宏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河南亚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晋亮亮、**、晋亮、胡娟娟、***、冯跃彬、袁小霞、王咪婷、晋亚佗、陈晓利名下无房产信息。
3.2020年11月24日在洛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查明被执行人洛阳大元电缆有限公司、洛阳金财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洛阳澳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洛阳金龙精密铝材有限公司、洛阳泰宏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河南亚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晋备战、晋亮亮、**、晋亮、胡娟娟、***、冯跃彬、袁小霞、王咪婷、晋亚佗、陈晓利、晋亚丹、钟晓亮名下无公积金信息。
三、申请执行人提供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未向本院提供任何财产线索。
四、通过委托调查、电话联系、实地走访等形式对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及居住地周边群众进行了调查和了解,未能查找到被执行人的下落或可供执行的财产。
2021年1月8日本院执行干警前往被执行人洛阳大元电缆有限公司、洛阳澳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洛阳金龙精密铝材有限公司、洛阳泰宏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河南亚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晋备战、晋亮亮、**、晋亮、胡娟娟、***、冯跃彬、袁小霞、王咪婷、晋亚佗、陈晓利、晋亚丹、钟晓亮住所地伊川县××婆镇进行现场调查,到达现场后,经执行人员询问表示公司目前已不在生产,里边有几个车间是别的公司租赁的,其他的情况不太清楚。未找到其他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
五、因被执行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且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采取以下强制措施:
1.本院于2021年4月26日对被执行人洛阳大元电缆有限公司、洛阳金财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洛阳澳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洛阳金龙精密铝材有限公司、洛阳泰宏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河南亚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晋备战、晋亮亮、**、晋亮、胡娟娟、***、冯跃彬、袁小霞、王咪婷、晋亚佗、陈晓利、晋亚丹、钟晓亮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已向被执行人邮寄送达。
2.本院于2021年4月26日对被执行人洛阳大元电缆有限公司、洛阳澳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洛阳金龙精密铝材有限公司、洛阳泰宏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河南亚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晋备战、晋亮亮、**、晋亮、胡娟娟、***、冯跃彬、袁小霞、王咪婷、晋亚佗、陈晓利、晋亚丹、钟晓亮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向被执行人邮寄送达。
本院已告知申请执行人本案的执行情况、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依据及法律后果等,申请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不能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的可供执行财产线索,2021年4月26日本院向申请执行人进行终本约谈,申请人申请终本。本院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本案共计已执行到位206849.79元,本案债权尚余5253150.21元及利息、延迟履行金未能执行到位。
本院认为,经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已发现的财产均已处置完毕,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人也未能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院(2020)豫0311执4218号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洛阳大元电缆有限公司、洛阳金财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洛阳澳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洛阳金龙精密铝材有限公司、洛阳泰宏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河南亚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晋备战、晋亮亮、**、晋亮、胡娟娟、***、冯跃彬、袁小霞、王咪婷、晋亚佗、陈晓利、晋亚丹、钟晓亮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庞天堂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不服本裁定的,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审判长  张雪梅
审判员  胡炎峰
审判员  周亚男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法官助理任刚杰
书记员王龙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