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地建建设有限公司

某某、防城港市防城区嘉泰水泥制品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桂0603执442号 防城港市防城区嘉泰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广西桂林地建建设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防城港市防城区嘉泰水泥制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西桂林地建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强制扣划被执行人广西桂林地建建设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共854904.5元,依法扣除案件受理费6605元、执行费10741元后,将837558.5元发放给申请执行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