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商河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鲁0126执保280号
申请人:王育强,男,1972年11月2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商河县。
申请人:王斌,男,1975年5月18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商河县。
被申请人:山东华泰庄园园林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9号楼503室。
申请人王育强、王斌与被申请人山东华泰庄园园林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于2022年4月27日经网上立案系统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封、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43万元或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山东华泰庄园园林有限公司在平安银行济南高新支行的存款(账户:1101********)430000.00元,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 王兴华
二〇二二年五月六日
书记员 张建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