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中辉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吉林省中辉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与吉林中凯标识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农安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吉0122执保482号
关于申请保全人吉林省中辉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吉林中凯标识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吉林省中辉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于2020年06月19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
在受理过程中,经按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提供的内容,经网络查控,对被执行人吉林中凯标识工程有限公司名下中国民生银行以80,000.00元为限提起冻结,实际冻结35,455.64元。故此保全已完毕。
(2020)吉0122执保482号保全已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