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和荣道路工程有限公司

因单位废气自行监测频次相比规定要求存在缺省,未按照规定对所排放的工业废气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第二项之规定,被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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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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