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环境装饰有限责任公司

某某、铜陵市环境装饰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8)皖0705执2802号
申请人***,男,汉族,1964年5月28日出生,住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
被执行人铜陵市环境装饰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安徽省铜陵市恒特大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700151101028W。
法定代表人于立,该公司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与铜陵市环境装饰有限责任公司装饰装修合同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达成和解并分期履行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8)皖0705执280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华时来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一月四日
书记员*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