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嘉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因公司使用机动车苏A2J57F涉嫌未将建筑垃圾运送到指定场地处置,依据《南京市市容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被责令单位自行纠正上述违法行为,罚款伍仟元......

  • 相关工程:

    --
  • 项目经理:

    --
  • 时间:

    2022-05-09

相关诚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