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创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沈阳创新设计服务有限公司民事经济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辽01执保520号
沈阳创新设计服务有限公司、辽宁智健科技有限公司:
依照沈阳创新设计服务有限公司的申请以及本院(2021)辽01民初2493-1号民事裁定书,本院已对被保全人的名下账户予以解冻。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2021)辽01执保520号案件结案。
办案人:魏星星
书记员  :祝涛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