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飞拓界面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飞拓界面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与南通广运物流有限公司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通知书
(2021)苏0684执保246号
申请人南通广运物流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江苏飞拓界面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人南通广运物流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江苏飞拓界面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2021)苏0684民初922号民事裁定书,冻结了被申请人银行账户合计276723.00元(实际冻结合计214076.87元),有效期至2022年2月18日止。到期后,如需继续保全的,须于期满前一个月向本院提出申请,如不申请继续保全的,则自行解除保全,后果自负。
本案已保全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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