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黑0110执1963号
申请执行人:北京首航波纹管制造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住所地哈尔滨市道里区。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经理。
被执行人:哈尔滨锅炉厂工业锅炉公司,住所地哈尔滨市香坊区。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北京首航波纹管制造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哈尔滨锅炉厂工业锅炉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责令被执行人履行已生效(2018)黑0110民初722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现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2019)黑0110执1963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马晨
审判员***
(**)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