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嘉联混凝土有限公司

江西嘉联混凝土有限公司申请江西瑞悦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南昌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果通知书
(2020)赣0121执保377号
我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江西嘉联混凝土有限公司申请江西瑞悦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南昌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赣0121财保59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9月4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现将执行结果通知如下:
2020年9月9日,解除江西瑞悦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的工商银行南昌北京西路支行账号15×××84、建设银行南昌铁路支行账号36×××02的冻结。
审判员万利平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一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