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鲁0281执1078号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1964年3月26日生,住平度市。
被执行人:***,男,汉族,1975年8月28日生,住临沂市罗庄区。
被执行人:万嘉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五金机械工业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23745091998B。
法定代表人:***,经理。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万嘉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胶劳人仲案字(2021)鲁02民终14073号民事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申请执行人于2022年2月2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2年2月21日立案执行,执行标的216438.13元。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完自己的法律义务,申请执行人同意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2)鲁0281执1078号执行案件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