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执行通知书
(2019)川0921执恢350号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遂宁市分公司、四川富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遂宁市分公司与四川富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赔偿各项损失费共计1273618.78元。经本院立案执行,四川富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10月22日给付40万元,于2019年11月14日给付67万,于2019年12月12日给付50308元,经双方结算,品迭富洪公司在邮政集团公司的应收工程款153310元。至此,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遂宁市分公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川0921执恢350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