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吉0602执保216号
***、杨淑兰、**、隋明汐、白山市星源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申请保全人***、杨淑兰、**、隋明汐与被保全人白山市星源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案件申请执行的事项为:对**持有的白山市星源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3%股权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一年。本院立案执行,已于2022年7月26日向协助单位及双方当事人送达(2022)吉0602财保47号民事裁定书。至此,***、杨淑兰、**、隋明汐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2)吉0602财保47号民事裁定书已执行保全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