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鑫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白山市鑫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省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吉0602执恢189号
****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白山分公司、白山市鑫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白山分公司与白山市鑫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额为1,678,615元(其中本金1,417,287元、案件受理费8778元、保全费5000元、执行费16,711元、利息230,839元)。经本院立案执行,我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账户上存款1,678,615元至我院,现已给付申请执行人。至此,****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白山分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2)吉0602执恢189号案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