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皖0102执2068号
申请执行人:安徽迅捷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合肥市北二环双七路88号迅捷大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7117789005。
法定代表人:张春蓉,董事长。
被执行人:**,男,1975年7月23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凤台县大兴集乡信用社2284室,身份证号码340421198408015213。。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安徽迅捷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6月8日撤销了本案的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皖0102执206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吴晓林
审判员 万斌红
审判员 周良龙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二日
书记员 聂传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