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亿润装饰有限公司

滨州市亿润装饰有限公司、滨州市滨城区市西街道办事处北孝居委会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6)鲁1602执2584号
申请人滨州市亿润装饰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滨州市滨城区市西街道办事处北孝居委会。
本院在执行滨州市亿润装饰有限公司与滨州市滨城区市西街道办事处北孝居委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责令被执行人滨州市滨城区市西街道办事处北孝居委会履行应有的法律义务。在执行过程中,依法于2016年11月25日向被执行人送达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被执行人未到庭履行法律义务,未向滨城区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反馈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现已把被执行人银行开户账号冻结。经查询被执行人名下无车辆、房产、证券、工商信息等财产可供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滨城区人民法院(2015)滨民二初字第137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