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黎城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晋0426执保24号
南通春光自控设备工程有限公司、黎城五洲经贸有限公司:
南通春光自控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申请保全黎城五洲经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保全标的共计2624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保全到位3829.57元,对被保全人黎城五洲经贸有限公司(黎房权县城字第2015053、2015054、2015055)房产予以查封,查封期限3年。至此,南通春光自控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晋0426民初844号民事裁定书已保全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