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广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金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湖南广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沙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0121执8571号 申请执行人:湖南金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4号湘樟园西6栋202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11768040915X。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湖南广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详见送达材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184132920W。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被执行人:长沙景科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经开区东六路南段77号金科亿达科技新城A1栋二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329378842D。 法定代表人** 关于湖南金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湖南广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等票据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2月06日立案执行,并于2022年12月28日按照申请执行的标的和要求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核对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