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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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浙0784执3265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永康市兴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永康市兴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一案中,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已按生效的 法律文书履行完毕,执行款50000元已由被执行人直接支付给申请执行人,余款(不足部分)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