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伟冠集成房屋有限公司

桂林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冠集成房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 保 全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桂0304执保2号 本院在解除保全申请人桂林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冠集成房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根据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桂0304民初8689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本院采取了相应解除保全措施。现将财产解除保全情况告知如下: 本院于2022年1月10日解除桂林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账户539020元的冻结。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通知如下: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桂0304民初8689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规定的解除保全事项解除完毕。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三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