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烽火信息集成技术有限公司

武汉烽火信息集成技术有限公司、河南光大欧安乐龄医疗养老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豫0191执2238号
申请执行人武汉烽火信息集成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统一信用代码:91420100744771385L。
法定代表人:余子仪,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河南光大欧安乐龄医疗养老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高新区西三环路289号18号楼A座12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3300982904。
法定代表人:李巍,该公司总经理。
关于武汉烽火信息集成技术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河南光大欧安乐龄医疗养老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豫0191民初21418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21年2月2日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采取了以下执行措施:
一、本院于2021年2月5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被执行人向法院报告财产,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二、于2021年2月2日、2021年3月25日提起网络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银行存款、公司股权、证券、保险、互联网银行财产、不动产登记信息;
三、于2021年2月20日提起人行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实际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四、本院于2021年3月2日向发出限制消费令,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五、本院于2021年2月23日向发出传票传唤其到本院接受询问;
六、本院于2021年3月4日、5日分别前往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及住房公积金处进行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实际可供执行的公积金信息;本院于2021年3月16日查封了被执行人河南光大欧安乐龄医疗养老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楼××号【不动产权证号:豫(2018)郑州市不动产权第0364416号】房产一套,为轮候查封,无法处置。
截止2021年5月28日本案申请执行人已实际受偿0元。
本院于2021年5月27日对申请执行人做了终本约谈,告知其本案的执行情况、采取的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依据及法律后果,并听取其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意见,申请执行人同意对本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提供不出实际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本院认为:1、在执行中本院通过网络查询和传统查询均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已穷尽执行措施。申请执行人也未能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且同意对本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本案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的条件;2、在执行中本院通过网络查询和传统查询均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已穷尽执行措施。申请执行人也未能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且本院已听取了申请执行人的意见,本案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的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樊永鸿
审判员  孟灵军
审判员  王世争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王翊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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