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银河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西安银河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与新绛县中信焦化厂承揽合同纠纷结案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晋08执200号
新绛县中信焦化厂:
西安银河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与新绛县中信焦化厂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95307.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690000.00元,其中,本金690000元,利息0元,迟延履行金0元(未执行到位的5307.00元,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本院已于2018年12月4日将该款转付给西安银河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至此,西安银河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6)晋民终173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