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苏1012执1225号
淮南市星昊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扬州市新航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淮南市星昊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扬州市新航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本院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本院作出的(2020)苏1012民初4243号民事调解书中所载明的执行事项已执行完毕,且申请执行人出具执行完毕的结案申请。为此,本院(2021)苏1012执1225号执行案件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