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陕0104执3802号
申请执行人:***,男,1986年12月23日出生,汉族,住陕西省乾县。
被执行人:陕西盛维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陕西盛维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经济补偿金争议一案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撤销(2019)陕0104执3802号执行案件的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2019)陕0104执3802号执行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员 杨繁
二O一九年十二月三日
书 记 员 孙久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