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明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某某与被执行人威海明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鲁1002执513号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住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崮山镇。
被执行人威海明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草庙子镇。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威海明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2019)鲁1002民初3672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支付工资*元及利息*元。本院于2020年2月20日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了给付申请执行人工资款及利息*元的义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
本院的(2019)鲁1002民初3672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