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路港(贵安新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弋江区庆源钢管租赁站、中路港(贵安新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皖0203执2564号 申请执行人:弋江区庆源钢管租赁站,住所地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龙华工业园回然园东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340203MA2P4M1G2Q。 经营者:***,男,汉族,1974年6月15日出生,户籍地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公民身份号码 350321197406157033。 被执行人:中路港(贵安新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贵州省贵安新区贵安综合保税区黔中大道电商科创园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900MA6GJHJG4N。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皖0203民初1083号民事判决书,于2021年9月23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立即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全部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划拨被执行人中路港(贵安新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8517.46元。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书记员  *** 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皖0203执2564号 申请执行人:弋江区庆源钢管租赁站,住所地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龙华工业园回然园东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340203MA2P4M1G2Q。 经营者:***,男,汉族,1974年6月15日出生,户籍地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公民身份号码 350321197406157033。 被执行人:中路港(贵安新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贵州省贵安新区贵安综合保税区黔中大道电商科创园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900MA6GJHJG4N。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皖0203民初1083号民事判决书,于2021年9月23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立即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全部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划拨被执行人中路港(贵安新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8517.46元。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