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模幻天空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凯晔智控科技有限公司与南京模幻天空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8)鄂0606民初3026号
原告:湖北***控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襄阳市樊城区长虹路**号汉水华城百汇商业中心****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00MA48BML054。
法定代表人:唐新凯,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乔梁,湖北思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南京模幻天空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园路龙港科技园**栋***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2558870822J。
法定代表人:陈尧,总经理。
原告湖北***控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南京模幻天空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6月6日立案。原告湖北***控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7日以双方达成庭外和解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申请撤诉,符合法律有关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湖北***控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484元,减半收取计1242元,由原告湖北***控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彭 辉
二〇一八年八月八日
书记员 吴文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