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与嘉兴市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商行政管理(工商)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4)浙0402执1383号
甲:
被执行人乙:
关于甲与乙申请执行行政处理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人民币42115.14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强制执行到位人民币42115.14元,本院已于2024年11月29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甲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4)浙0402行审16号行政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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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