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凤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刘万年、***等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广德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皖1882执1864号 申请执行人:刘万年,男,1986年7月19日生,汉族,住安徽省广德市。 被执行人:***,男,1970年1月1日生,汉族,住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 被执行人:**坤,男,1962年12月12日生,汉族,住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 被执行人:浙江凤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绍兴市。 法定代表人:**标。 案由:劳务合同纠纷。 执行依据:安徽省广德市人民法院(2022)皖1882诉前调书99号民事调解书。 立案标的:141700.00元。 本院(2022)皖1882执1864号执行案件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