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凤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因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安全教育,脚手架未按规范要求搭设、基坑超深开挖未及时支护等安全隐患,依据《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二条被责令改正,罚款壹万元人民币

  • 相关工程:

    --
  • 项目经理:

    --
  • 时间:

    2019-01-22

相关诚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