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都建设有限公司

安徽瑞沅新建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建都建设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人民法院

保 全 财 产 通 知 书

(2021)皖1622执保26号

安徽瑞沅新建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建都建设有限公司:

本院根据安徽瑞沅新建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财产保全申请,经审查,于2021年1月12日作出(2021)皖1622民初515号之一民事裁定书,于1月13日冻结安徽建都建设有限公司银行账号,控制期限为12个月,内容详见回执。

当事人需要延长保全期限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的书面保全申请,否则因逾期提出申请而导致上述保全措施自动失效的法律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