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某某消防科技有限公司、陕西黄河空调冷却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陕0104执709号
陕西某某空调冷却设备有限公司、陕西某某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我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陕西某某空调冷却设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陕西某某消防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已履行完毕,执行费569元已执行到位,至此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陕0104民初16473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