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中宝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合肥中宝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某某、某某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皖0102执118号 申请执行人合肥中宝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4010073734860XT,住所地合肥市新站工业园区箫城路与礼河路交口。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男1971年3月30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 被执行人:***,女1970年11月03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 本院在执行合肥中宝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追债权纠纷一案中,于××××年××月××日向***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写明应当履行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未履行/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裁定如下: 划拨被执行人***存款10600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五日 书记员  韦 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