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会理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3425执109号
四川港鹏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四川银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港鹏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四川银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四川港鹏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10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四川银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给付案133416元。现会理县人民法院作出(2019)川3425民初2588号民事判决书已确定的给付内容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的规定,本院对本案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会理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