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义宏钢结构安装有限公司

某某与宿迁义宏钢结构安装有限公司、某某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苏1311执保25号
立案庭:
你庭于2021年1月8日移交我局执行(2021)苏1311财保10号申请人董二亮与被申请人**、宿迁义宏钢结构安装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我局通过网络查控系统,于2021年1月13日对**、宿迁义宏钢结构安装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10000元进行冻结,实际冻结金额为:**1126.16元、宿迁义宏钢结构安装有限公司70085元。现已完成相关保全事项,故此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