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秀秀、**、***与鄄城县通达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健康权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发布日期:2014-12-11
山东省巨野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4)巨执字第1306号
申请执行人贾秀秀,女,1990年出生,汉族,住巨野县。
申请执行人**,女,2000年出生,汉族,住巨野县。
申请执行人***,男,1989年出生,汉族,住巨野县。
被执行人鄄城县通达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鄄二路。
本院在执行贾秀秀、**、***与鄄城县通达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健康权纠纷一案中,因巨野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2)巨民一初字第1649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巨野县人民法院(2012)巨民一初字第1649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磊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五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