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润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济宁市汇源众合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济南润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鲁0811执恢1124号
申请执行人:济宁市汇源众合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济宁市西外环路京杭大运河桥西首(任城区南张镇凤台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8116693249475。
法定代表人:赵珂,总经理。
被执行人:济***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长清区万德镇陈庄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136722754020。
法定代表人:刘振旭,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济宁市汇源众合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济***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济宁市汇源众合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向本院申请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2020)鲁0811执恢1124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朱玉林
审判员  闫 飞
审判员  宋 连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日
书记员  张卓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