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文书内容
内蒙古自治区扎赉特旗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内2223执3207号
申请执行人:扎赉特旗泰盛电力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扎赉特旗。
法定代表人:颉**。
被执行人:***,男性,1971年10月27日生,汉族,住扎赉特旗。
扎赉特旗泰盛电力安装有限公司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根据扎赉特旗泰盛电力安装有限公司申请,依据(2019)内2223民初7210号民事判决书,于2021年03月31日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承办人***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