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平交筑路工程有限公司

济南平交筑路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平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平阴县人民法院
财 产 保 全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鲁0124执保878号
济南平交筑路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人济南平交筑路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平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依据济南平交筑路工程有限公司的财产保全申请,我院2019年8月30日作出(2019)鲁0124民初243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冻结被申请人平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银行存款13万元。依据上述执行裁定书我院依法对裁定内容采取了保全措施,现已实施完毕,保全结果为:在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网络查控,最高院身份一致性验证失败,提示最高院身份验证未通过,请本地核对验证信息后重新上报案件。本案现已结案,结案方式为:无标的可实施保全。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日
注:请及时将本通知书递交给诉讼案件的主审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