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都易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上海都易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与淮南民生置业有限公司仲裁纠纷协助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协 助 执 行 通 知 书
(2017)皖04执37号之一
淮南市工商局:
上海都易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与淮南民生置业有限公司仲裁纠纷一案,淮仲裁字(2016)133号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淮南民生置业有限公司在淮南民生广告有限公司有100%股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二百四十三条、二百四十四条、二百五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6条、第38条、第50条规定,请协助执行以下事项:
冻结淮南民生置业有限公司在淮南民生广告有限公司100%股权,不得办理股权转让、买卖、抵押等,期限三年。
附:(2017)皖04执37号裁定书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