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宝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曲阜佳诚建材有限公司、曲阜市宝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泗水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1)鲁0831执299号之二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泗水县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曲阜市宝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裁定如下:
划拨被执行人曲阜市宝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37×××79_1账户内存款人民币114592.00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张红雨
书记员  于雅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