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万顺吉通国际钢结构有限公司

北京万顺吉通国际钢结构有限公司、河北瑞港振兴线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大城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冀1025执1136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北京万顺吉通国际钢结构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狼各庄村委会西500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6691066910。
法定代表人:多美静,该公司经理。
被执行人:河北瑞港振兴线缆有限公司,住所地大城县城西津保路北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25785738135L。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经理。
本院在执行北京万顺吉通国际钢结构有限公司与河北瑞港振兴线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河北瑞港振兴线缆有限公司名下有土地一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被执行人河北瑞港振兴线缆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城西津宝路北侧证号为大城国用(2012)第00137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