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士越照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一方川月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会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会理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1)川3425执保55号
四川省一方川月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会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川3425民初1075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效力,裁定冻结被申请人会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名下银行存款5000000元,期限为一年。 本院立案后通过网络查控并向银行送达相关文书,已冻结会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中国银行的账户,申请金额5000000元,实控金额5000000元,冻结期限至2022年3月24日。 现本案执行完毕,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