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汇众信诺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汇众信诺能源有限公司与泽州县川底乡郭庄村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西省泽州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晋0525执1246号
山西汇众信诺能源有限公司与泽州县川底乡**村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晋05民终854号民事判决书,于2018年11月7日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泽州县川底乡**村村民委员会支付工程款110400元。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于2018年11月8日向被执行人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材料,被执行人泽州县川底乡**村村民委员会未主动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于2019年5月5日将执行款70000元扣划至本院,申请人山西汇众信诺能源有限公司亦领取此款,剩余金额40400元,申请人自愿予以放弃,本案现已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2018)晋0525执1246号案执行完毕。
二〇一九年五月六日